译文
人到晚年了,还要苟且偷生,被迫还家只觉了无欢趣。
孩子整日缠在我膝旁,寸步不离,害怕我回家没几天又要离开。
回想起前一年六七月间为了纳凉,故意绕着池边树漫步的情景,不禁忧从中来,百感交集。
一阵凉风吹来,更觉自己报国无门,百感交集,备受煎熬。
幸好秋收已毕,虽然新酒未曾酿出,却计日可待,似乎可感到它从糟床汩汩流出。
现在这些酒已足够喝的了,姑且用它来慰藉年老的自己吧。
注释
晚岁:即老年。
迫偷生:国难当头,却回家过日子,是苟且偷生;但这是唐肃宗下令让他回家的,本非自愿,可以说出于被迫。
少欢趣:正因为杜甫认为当此万方多难的时候却待在家里是一种可耻的偷生,所以感到“少欢趣”。少字有分寸,不是没有。
畏我:是说娇儿见我不高兴,有点怕我。
复:又。
却去:步步退却地离开,显出娇儿面对杜甫的害怕而不理解的神态。一说此句当在“畏”字读断,是上一下四的句法,“却”字作“即”字讲,却去,犹即去或便去,是说孩子们怕爸爸回家不几天就又要走了,因为他们已发觉爸爸的“少欢趣”。
忆昔:回想去年在此地安家时,正是暑夏六七月间。
追凉:寻找凉快的地方。
萧萧:兼写落叶。
抚事:思量当前国事。
煎百虑:受种种忧虑的煎熬。
糟床:即酒醡。
注:流也,指酒。
斟酌:酒倒在酒杯里慢慢喝。
且:姑且。
用:用来。
迟暮:指老年。▲
这首诗写诗人得还家以后的苦闷和矛盾心情,表达出作者身处乱世有心报国而不甘心苟且偷生的心态。
对于一个忧乐关乎天下的诗人来说,相逢时的喜悦是短暂的。“晚岁迫偷生,还家少欢趣。”居定之后,诗人的报国壮志重新高涨,对大唐江山的忧患渐渐冲淡了相逢的喜悦。正值国难当头,民不聊生之际,诗人却守着一方小家庭,诗人意识到这种现状无异于苟且偷生。作者曾经豪情满志地立下“致君尧舜上,再使风俗淳”的志向,在金戈铁马、烽火狼烟中淹没,壮志未酬的苦闷使诗人的脸庞上不再有笑容,日子久了,连孩子也察觉父亲的变化。“娇儿不离膝,畏我复却去”,看着父亲日渐愁苦的脸,懂事的孩子知道父亲又在操虑国事了,担心父亲为了理想再度离家而去,于是,孩子们每日守护在父亲左右,珍惜和父亲在一起的每时每刻。
“忆昔好追凉,故绕池边树。萧萧北风劲,抚事煎百虑。”诗人用今昔对比来寄托胸中苦闷,叙事中穿插写景。“萧萧北风”大大添加了悲苦的氛围,也强化了“百虑”的深沉,其中一个“煎”字,给读者留下想象的空间。
作为一个伟大的爱国文人,当理想与现实的矛盾无法解决时,诗人内心开始变得极度焦灼不安,诗人需要寻求一个突破口来倾泄胸中郁结的情绪。千百年来,无数失意文人与酒结下了不解之缘。在诗中,杜甫也不约而同地发出感慨:“赖知禾黍收,已觉糟床注。如今足斟酌,且用慰迟暮。”诗人名在写酒,实为说愁。它是诗人百般无奈下的愤激之辞,迟暮之年,壮志难伸,激愤难谴,“且用”二字将诗人有千万般无奈与痛楚要急于倾泻的心情表达了出来,这正应了李白的那句“抽刀断水水更流,举杯消愁愁更愁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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杜甫(712-770),字子美,自号少陵野老,世称“杜工部”、“杜少陵”等,汉族,河南府巩县(今河南省巩义市)人,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,杜甫被世人尊为“诗圣”,其诗被称为“诗史”。杜甫与李白合称“李杜”,为了跟另外两位诗人李商隐与杜牧即“小李杜”区别开来,杜甫与李白又合称“大李杜”。他忧国忧民,人格高尚,他的约1400余首诗被保留了下来,诗艺精湛,在中国古典诗歌中备受推崇,影响深远。759-766年间曾居成都,后世有杜甫草堂纪念。